答应归答应,裴世骏心里到底有个疙瘩,怎么梳都梳不开。

    当晚就寝前,他跟文卿表达了自己的隐忧。

    主题大约是“总觉得我儿子蠢得出奇,完全不可能管住李家那小丫头,这可怎么办。”

    文卿转着眼睛扫了丈夫一眼,因为糊着面膜,她没法大声说话,只能动用嘴唇,含混地说:“干嘛要管住熹熹啊,管得住也好,管不住,那就让熹熹管他呗。总比两个孩子都傻好吧?”

    裴世骏可算是知道了,他儿子那随遇而安的心态是像了谁:“你怎么能这么说呢,男人要是不当一家之主,那叫什么男人!”

    文卿可听不得这话!

    她一把掀了面膜,声音清晰起来:“他就是没老婆能赚钱,也是个男的,我亲自把他生下来的,我儿子是不是爷们儿,我清楚!男人只要有责任心,肯担当,以后一家人在一起过得高兴,就是好男人!还有啊,他要是怎么努力都不如熹熹,那我没话讲,但你都没教过他做生意,你凭什么觉得,他就不如熹熹了?裴总,你要是觉得你这儿子不行,你倒是指点指点他啊,嘴巴上下一碰,哦,我儿子,就成了个废物了?”

    裴世骏被妻子一顿夹枪带炮轰得没法还嘴,想想倒也觉得,妻子所言有理。

    也许熹熹就是那种天赋异禀的小姑娘,脑袋灵活,生来就会做买卖。而他儿子是块璞玉,想叫他有本事继承家业,得好好琢磨呢?

    总得试试吧,他儿子现在学习成绩那么好,肯定不是个笨蛋。

    “行,我教,我教还不行吗。”裴总立刻摇起白旗。

    文卿这才哼一声,坐去梳妆台前,拿起一个裴世骏看着非常面生的东西,在脸上按摩:“我说啊,你的想法实在是太死板了。你说,要是我们俩结婚的时候,我有你这脑子,你跟我一样除了爱美啥也不会,你希望捷正是我来管,还是你来管啊?让你管,说不定破产了呢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看看你说这话!”裴世骏到底还是不希望儿子糟糕到能把公司搞破产,皱着眉头打断妻子的“胡说八道”,想想却又说,“你的心性我了解,就算咱们俩结婚,公司合并之后给你管,我也不怕,你性格这么耿直,不可能骗我。那李家的丫头……我怕她利用完裴勋就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?不会吧?”文卿的动作一顿,转而皱着眉头道,“我觉得她肯定是很喜欢我们家裴勋的。我是女人,我懂女人,她看着裴勋的时候,那脸上的笑容都压不下去,那不是喜欢我儿子,是什么呀?别的都能骗人,眼睛骗不了人。”

    裴世骏顿觉妻子的眼光与常人不同,谁会盯着人家小姑娘看他们儿子的眼神分析。

    文卿也觉得丈夫的脑袋最近不大好用,好端端的,干什么猜测儿子的心上人是故意利用他。

    少年少女谈恋爱的样子,不可爱吗?

    反正她喜闻乐见——老闺蜜李薇珑的想法她了解,女孩子的妈妈,多少有点担心的,但文卿是男孩子的妈妈啊,她什么都不怕。自己儿子的品行,她心里有谱。

    而且,在知道“沈乖乖”身份之前,她本来是不大喜欢这小姑娘的,总觉得她别有用心,现在却截然不同了。

    即便她至今仍然不能理解,为什么世上会有借身还魂这种事——但不管怎么说,那孩子的思想是李微熹的,李微熹的家世,很可以配她儿子;而她的基因检测结果,又是江寒松和周彩玉的女儿,那,她这身体的遗传基因,也是很好的呀。

    文卿甚至觉得,等他们结婚了,有了孙子孙女,可以交给那个血缘上的姥爷好好栽培一下的。全家都做买卖多无聊,出个画家,才显得高雅呢,从此就有点儿书香门第的意思了。

    这样算下来,在她目前知道的小姑娘里头,更没有谁会比熹熹还适合她的宝贝儿子了。

    看到那两个小兔崽子在一起,看向彼此的眼神里都藏着笑意的样子,她就忍不住老怀甚慰,心里有个小人搓着手,眼冒精光。

    文卿当了这么多年的富家太太,每当闲来看偶像剧和言情小说,看到富家公子非要娶个脑子起泡的二百五穷姑娘时,她就和那里面的恶婆婆心灵相通,深感兔死狐悲。

    她一万次想过,万一她儿子也这么不上路,她该怎么办——是咬牙认了?还是把他撵出去,让他体验一下什么叫贫贱夫妻百事哀?

    现在不担心了,她儿子不愧是她儿子,会选!要是能跟熹熹走到结婚,这不是天作之合嘛!

    裴世骏这老头子不懂爱情,跟他说不上这个。他懂做买卖的商人,但他不懂女人。

    男人们总觉得,女人要不就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蠢东西,要不就是为了钱财不顾一切的缺德人。可是,除却身体的构造不那么一样,女人不也是人吗?

    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,爱一个人的时候,不都是想占有对方、保护对方、陪伴对方的吗?女人就不会想通过自己的努力,去守护相爱的丈夫和美满的家庭了吗?

    男人可以喜欢一个笨蛋美人,从没听说女方家因为自家女儿脑袋简单,就把送上门的金龟婿往外推的。那女人怎么就不可以喜欢笨蛋美人式的男人!

    再说了,她儿子现在还只能证实长得好看,至于笨不笨——裴勋现在还没学过怎么做买卖呢!就算天资不如熹熹,可他有裴世骏这种父亲,好好学的话,就算比不过熹熹,也不至于比其他豪门公子哥儿差吧!

    她那些太太团的塑料朋友们,可没有谁家的儿子能在全国物理奥赛里拿一等奖!

    呵,她男人真是拥有大男子主义的特有杞人忧天。

    她按掉美容仪,踱回床边,伸手揉揉裴世骏皱起的眉毛,柔声道:“好啦,老公!大过年的,担心什么呀。就算她真的有坏主意,儿子又迷糊了,不是还有你吗?你还能叫这么个小妞妞,给蒙了眼睛卖掉吗?再说了,咱们还有勤勤呢,哪怕裴勋废了,勤勤说不定行啊。你忘了?勤勤抓周就抓了钞票和公章的!”

    裴世骏看向文卿,略一踌躇,问:“那裴勋呢,他抓周抓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文卿的笑容僵了一秒钟,她说,“抓了玩具宝剑和万花筒。”

    裴世骏默然,叹了一口气——女儿抓周的结果让老父亲坚信,祖宗传下的仪式里,一定包括新生命和未来签订的某种契约,它预兆着孩子今生的才能与命运。

    可他甚为器重的长子这抓周的结果,却让他由衷地希望,封建迷信要不得……

    “睡吧睡吧。”文卿凑过来,伸出修长的手臂,绕过裴世骏去关床头灯,可手伸出一半就被他按住了。

    “你擦香水了?”他低声问。

    “没有,是身体乳。好闻吧?”她粲然一笑,歪头时卷发在肩窝上团成一泓流动的柔腻光影,唇角微挑,保养精细的面容上看不出一丝皱纹。

    “凑近点儿,我仔细闻闻?”

    灯光昏暗的房间里传来文卿小声的尖叫,接着便变成笑声:“你,你这人……嗳,你轻点儿!”

    而这时候,回家还写了一会儿作业的裴勋,正一个人坐在床上,发了一会儿愣,然后去打开了窗户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保姆阿姨今天调高了地暖的预设温度,还是因为今晚他也被允许喝的那一点酒,现在他感到特别热,热到睡不着。

    开了窗户,冬日的寒风就朝着屋子里扑进来,他打了个喷嚏,反倒觉得畅快。

    已经初七了,大后天就要开学了——崔澄和谭莎他们,昨天就出发了去参加集训了,今天应该已经在上课了。

    裴勋随手捞了一件外套披在身上,在窗户边坐下,往外头看。外头月色恰好,不浓不淡,溶溶地落在树木枝干上,那些夏天会被藏在树荫里的小楼,现在都格外清晰。

    他突然觉得很孤独,孤独之外,还有一丝茫然。

    拒绝参加集训的时候,他觉得自己是一点也受不了每天研究物理题的生活了,再做下去,对物理就完全没有爱了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,想想当初一起努力过的崔澄和谭莎已经去了集训营,他又觉得失落。

    如果当时他也去了,现在会过得更充实更快乐一点吗?也许等集训营结束,有机会为国参赛,也许没有机会,但回来之后还能跟熹熹吹个牛——熹熹是不会去考物理竞赛的,她说,她的实力不允许她去自取其辱。

    为什么会想起这件事?或许是因为今天在席上,看见熹熹和爸爸谈到要仓库时,她脸上的表情吧。

    那种兴奋的神色,很能打动人的。

    她是真的喜欢把手下的生意做起来的过程吗?她眼中的期待,他看着都觉得心动,觉得那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。

    可是,他却不知道自己会对什么事情抱有同样的、或是类似的热爱。

    在拒绝去参加物理竞赛集训时,他想,凭借自己家的财力,他以后继承捷正也能活得很好的,并不需要这样辛苦学习、苛待自己。但现在,经过晨鹿商贸这一圈折腾,他已经对经商视为畏途了。

    虽然继承一个公司比白手起家容易得多,可是,继承公司也要上新项目,要招新人,要做这么多调查和企划,要下这么多决定。

    只是看看他的头就快炸了,如果真让他去做那些事,他……还是宁可去做物理题。

    难道他就不能拥有那种“喜欢到就算做起来很辛苦但也会感到开心”的事情?

    难道他就只能在“不想干”和“更不想干”里做选择?

    裴勋活到这么大,从没有觉得自己被人落下过,可此刻,他又惶惑,又茫然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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